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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半年江苏新型电力、新能源十大政策

2026年上半年江苏新型电力、新能源十大政策

2026-07-06 09:21

2026年上半年,江苏围绕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主线,密集出台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开发、零碳园区、绿色金融、电力市场改革、氢能产业等领域政策,形成了从顶层规划到市场机制、从产业投资到数智融合的系统性政策布局。

总体来看,江苏政策重点呈现三条主线:一是加快新能源规模化开发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和电力系统韧性;二是推动绿电、储能、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新业态加速落地;三是通过金融、要素、市场和投资机制创新,为能源低碳转型提供长期支撑。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01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02

政策要点

为江苏“十五五”时期能源转型划定总体路线图。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以海上风电为重点打造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有序推进光伏、核电、氢能等多元布局,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1.75亿千瓦以上,新型储能规模超1000万千瓦。推动源网荷储协同,实施绿电“三进”工程,完善绿电交易溯源体系,推动煤电向支撑调节性电源转型,提升电力系统消纳能力与安全韧性。

03

行业影响

为江苏新能源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了长期确定性。海上风电、光伏、储能、绿电交易等领域将迎来持续增量空间,电源侧、负荷侧和电网侧协同投资有望提速,也将推动能源企业从单一项目开发转向综合能源服务和系统调节能力建设。

关于开展苏南重点城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

01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02

政策要点

聚焦苏南重点城市要素市场化改革,释放土地、资源环境、能源等要素活力。南京提出打造退役新能源器件国际交易中心,布局零碳园区建设;无锡推进“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园区,培育虚拟电厂市场化运营模式;常州计划布局超200个微电网,规模化推广车网互动V2G应用;苏州提出绿电年交易规模超过100亿千瓦时,建成10个(近)零碳园区;镇江探索区域能源交易中心建设,完善电力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机制。

03

行业影响

推动苏南地区率先形成绿电消费、虚拟电厂、微电网和零碳园区协同发展的示范样板。随着土地、能耗、环境等要素配置效率提升,新能源装备、储能、碳管理和综合能源服务企业将获得更多场景化落地机会。

关于开展负荷快速响应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

01

发文部门

江苏省发改委

02

政策要点

进一步强化江苏需求侧调节能力。明确0.5小时内完成功率调整的响应标准,划分直控型(用户侧储能、虚拟电厂等)与自控型(工业可调负荷)两类资源,支持多元主体聚合参与。实行市场化错峰机制,年度申报按“价格优先、容量优先”出清,2026年首次申报上限为直控型15元/千瓦时、自控型10元/千瓦时。

03

行业影响

标志着江苏需求侧资源正式从“应急调节”走向“市场化交易”。用户侧储能、虚拟电厂、可调工业负荷等资源价值将进一步显性化,负荷聚合商和能源管理平台有望迎来商业模式升级,电力系统灵活性也将明显增强。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举措

01

发文部门

江苏省发改委

02

政策要点

明确拓宽能源领域民间资本准入。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海上风电、海上光伏项目投资建设,参股比例不设上限。省级审批的增量配电网项目需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具备条件的持股比例可超10%。鼓励民营企业布局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能源新业态。相关项目可纳入省重大项目清单享受要素保障,支持申报政策性资金与贷款贴息。

03

行业影响

进一步打开民间资本进入新能源和新型电力基础设施的空间。海上风电、海上光伏、增量配电网、充电设施、虚拟电厂等领域投资主体将更加多元,有助于提升项目开发效率,也将加快能源新业态的市场化竞争。

江苏省“人工智能+”行动方案

01

发文部门

江苏省人民政府

02

政策要点

推动人工智能与能源电力深度融合。提出深化时序预测、具身智能等技术在能源场景中的应用,构建能源高质量数据集、动态能耗大模型和能源可信数据空间。重点方向包括虚拟电厂、新型储能、车网互动、零碳园区、智能电网、算电协同等。支持国家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城市建设,探索绿电直供智算中心新模式。

03

行业影响

推动能源行业从数字化向智能化升级。AI在功率预测、负荷管理、虚拟电厂调度、储能优化、车网互动和零碳园区管理等场景中的应用将加速落地,能源数据、算法模型和智能调控平台的重要性将持续提升。

江苏沿江滨海氢能产业创新协同发展试点2026年度实施方案

01

发文部门

苏州、南通、盐城三地政府

02

政策要点

苏州、南通、盐城三地协同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力争全年区域氢能产值达200亿元。聚焦电解槽、储氢、燃料电池等核心技术攻坚,布局差异化创新平台开展绿电制氢、电氢碳耦合等实证研究。推进“制储输用”全链条项目建设,拓展港口、工业、交通等应用场景,融入长三角氢走廊建设。同时完善标准体系,强化资金、金融、人才政策支撑,并通过标准、资金、金融和人才政策强化产业支撑。

03

行业影响

推动江苏氢能产业从单点示范走向区域协同。绿氢制备、储运装备、燃料电池、港口和工业应用等环节将获得更明确的发展路径,沿江沿海地区有望形成分工互补的氢能产业集群,拓展新能源消纳新场景。

金融支持零碳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01

发文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工信厅、江苏省财政厅

02

政策要点

为全国首个金融支持零碳园区省级方案,鼓励银行单列专项信贷计划,创新“零碳园区贷”、碳资产质押、降碳供应链金融等产品,拓宽绿色债券、转型债券及股债联动融资渠道。支持方向包括园区用能结构优化、节能降碳改造、绿电直供体系、数字人民币绿电结算、能碳管理数字化平台等。

03

行业影响

为零碳园区建设提供了金融工具支撑,有助于缓解节能改造、绿电采购、储能配置和能碳平台建设中的资金压力。绿色信贷、碳资产质押和供应链金融等产品将提升项目可融资性,推动零碳园区从试点示范走向规模化复制。

电源接入和电网互联前期工作管理意见

01

发文部门

国网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02

政策要点

覆盖常规电源、集中式新能源、分布式新能源、新型储能及电网互联项目,进一步规范电源接入和电网互联前期管理流程。明确省、市公司及业务支撑机构职责分工,细化并网意向受理、接入方案研究、接网工程可研、协议签订等环节时限要求。建立电网承载力预警管控机制,明确接网工程投资规则,推行项目信息按月公开,提升电源接入服务效率和电网安全管理水平。

03

行业影响

提升新能源、储能等项目接入电网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减少项目前期不确定性。对开发企业而言,接入流程、时限和投资边界更加清晰,有利于提高项目推进效率;对电网而言,也有助于强化承载力管理和系统安全控制。

长三角跨省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

01

发文部门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02

政策要点

规范沪苏浙皖闽五省市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服务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和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明确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以及虚拟电厂、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均可参与市场交易。交易品种包括电能量交易、绿电交易、合同转让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等,并按年度、月度、月内分层组织。配套机制涵盖电网安全校核、日清分月结算、偏差分类处理、绿电溯源和可中断交易等。

03

行业影响

推动长三角区域电力资源更大范围优化配置。绿电、储能、虚拟电厂等主体参与跨省交易的渠道更加明确,有助于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和绿电流动效率,也将促进售电公司和能源服务商提升跨区域交易能力。

江苏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01

发文部门

国家能源局江苏能源监管办

02

政策要点

聚焦集中式新能源企业参与电力市场报价管理,规范中长期和现货电能量集中交易报价行为。提出同一集团省内新能源主体可组建报价群组,但总装机规模不得超过省内单座最大燃煤电厂规模,并禁止跨集团、跨省集中报价。要求报价群组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备案全流程线上管理,保持人员、资产、财务与集团其他发售电业务隔离,维护独立市场地位。通过动态管理清单、监测预警和年度报价分析报告等机制,防范市场垄断,维护公平竞争。

03

行业影响

进一步规范集中式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报价行为,防范市场操纵和不公平竞争。新能源企业需要提升独立报价、市场研判和风险管理能力,行业竞争将从单纯资源获取转向交易策略、运营能力和合规能力的综合比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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