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了行业标准《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及运行指南》,该标准将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文件规定了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设备配置、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适用于各级公共机构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配置及运行,包括对电动汽车充电站和分散充电设施的配置及运行。
规定提出,公共机构宜充分考虑当地实际情况以及周边电网、道路交通等条件,有序规划充电基础设施类型及数量。公共机构充电车位配建比例宜不低于整体车位的25%,其中,直流充电桩配建占比宜为20%-40%,交流充电桩配建占比宜为60%-80%。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可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地区整体发展规划有序衔接。公共机构可根据内部电动汽车保有量增长情况分批建成投运,对远期需求预留建设条件。
附件:《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及运行指南》









